不知道大家之前有沒有聽過這樣一個提醒,不要在空白的紙上簽名。這么說是有道理的,因為空白的紙上留有你的名字,很有可能被一些人利用,在空白的地方寫上一些沒有發生的約定,比如欠款等,之前有很多人因為這樣的事被人算計,最后平白無故蒙受損失。
如今,大家在進行合同簽約的時候,不再是只有一種選擇,電子合同簽約也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使用。同樣的說法現在變了場景了,那就是不要隨意在網上進行電子簽名。
為什么這么說呢?那就是現在你的電子簽名,與之前的手寫簽名一樣,也具備法律效力,隨意簽名很容易出現問題。這不,李奶奶就因為這個事情,惹出了麻煩。究竟怎么回事呢,咱們一起好好聊聊。
事情始末
李奶奶購買了一套新房,準備對房子進行裝修,千挑萬選之后,選擇了一家知名的公司并簽訂合同,合同總金額為46萬元,李奶奶交付前期款項28萬元,剩余18萬元裝修后期再支付。
李奶奶在交付款項后,裝修公司開始進場施工,可是誰能料到,裝修進行到一半時,裝修公司因為流動資金不足陷入了經營困難,李奶奶的新房裝修遲遲沒有進展。在多次與裝修公司溝通無果后,李奶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裝修公司退款還未施工的預付裝修款14萬元。
法庭上,裝修公司提交了一份裝修報價單,并以此為依據稱李奶奶已經與公司進行了結算,已施工金額為19.9萬元,并且李奶奶也簽字確認了,因此裝修公司認可的可退還裝修款項只有8萬余元。
但是李奶奶卻矢口否認,表示并沒有對報價單簽過字。原來,裝修公司由于項目過多,普遍采用電子簽名簽署合同,李奶奶通過掃碼將自己的電子簽名落在了裝修公司提供的一些單子上,其中就有這份裝修報價單。
雖然李奶奶對裝修公司提供的裝修報價單上的價格不認可,但是由于已經有了自己的電子簽名,受法律認定,最后只能按照報價單上的價格折算,最終由裝修公司退還還未發生施工的款項8.5萬余元。
電子簽名法律效力
在這個事件當中,其實就是對裝修單上的電子簽名認可不認可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哪怕李奶奶對裝修公司報價單上的材料價格并不認可,那也沒有辦法。
因此,在遇到這種情況下,有口頭約定的價格折扣等情況,應當都列到合同文件當中,將所有的事項都約定清楚,這樣就不會讓裝修公司鉆一些空子,特別是像這個事件當中,李奶奶對于電子簽名的法律效應并不理解,更容易被人利用了,出現“陰陽合同”這類的事情。
電子合同簽約給大家提供了非常多的便利,但是大家一定要牢記,電子合同簽約是與紙質合同簽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的,受到法律保護。大家千萬不要因為是電子合同簽約,雙方沒有面對面溝通,就隨意應付了事,否則很容易因為這個就吃虧。
而且,如今大家在進行合同簽約時,也越來越多的使用電子合同簽約,這是一個大的趨勢,因此一定要特別重視。如果關于電子簽約有更多的問題想要溝通,也歡迎咨詢,我們在電子合同簽約領域有著多年的使用經驗,各種電子簽約問題都能給到相應的建議,希望大家能通過交流一同成長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