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一種方式。不過隨著技術的發展,原本紙質的勞動合同,逐漸演變成了電子勞動合同。
說到電子勞動合同,不少朋友可能有用過,在簽約使用的時候,更加便捷、高效,而且簽署下來所花費的成本更低,對于企業來說非常的有吸引力。但是,畢竟電子勞動合同出現的時間不長,有些朋友也沒有多少經驗,經常會遇到一些問題。
如何才能確保電子勞動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呢?今天就通過兩個案例,帶大家了解下,在電子勞動合同簽約過程中,都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的。
案例一:于某與某物業公司電子勞動合同糾紛案
案情概述
于某于2020年12月通過某物業公司面試后,雙方同意采用電子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物業公司向于某出具了《電子簽名使用授權書》,并通過微信發送了“掃碼入職”二維碼進行電子合同的簽署。于某在完成電子合同簽署后,還在“勞動合同簽收單”上書面簽字確認已收到勞動合同。然而,在于某離職后,他申請勞動仲裁,認為物業公司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要求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
分析要點
雙方協商一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協商一致,明確采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并確保雙方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電子簽名的合法性:電子簽名應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確保真實性和有效性。
合同存儲與備份:企業應妥善保存電子勞動合同,防止數據丟失或被篡改。
法院判決
在此案例中,由于雙方已協商一致采用電子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且電子簽名合法,合同內容清晰明確,因此仲裁機構未支持于某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請求。
案例二:李某與某電子商務公司電子勞動合同解除糾紛案
案情概述
李某于2021年入職某電子商務公司,簽訂了電子勞動合同。2022年,李某因父親病重需要陪護,向公司申請事假,但未獲批準。公司后以李某請假未批不到崗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李某申請勞動仲裁,認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違法。
分析要點
合同解除條件:企業應明確電子勞動合同中的解除條件,并確保在解除合同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
員工權益保護:在員工面臨特殊情況(如家庭緊急事務)時,企業應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權,避免過度干預員工個人生活。
證據保存與舉證:在電子勞動合同糾紛中,企業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據,以便在仲裁或訴訟中舉證。
法院判決
在此案例中,仲裁機構和法院認為公司在明知李某父親重病的情況下,仍以請假材料不全、未經審批為由要求李某到崗,未體現出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符。因此,判決公司支付李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上述兩個案例,都證明了電子勞動合同按照規范流程進行簽署,是會得到法律的保護的,任何一方的不合理訴求,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與紙質合同簽約一樣,從上面的兩個案例中總結發現,我們在簽署電子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下這些地方:
1、確保雙方協商一致:在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前,雙方應明確合同內容,并協商一致采用電子形式簽訂。
2、合法使用電子簽名:電子簽名應滿足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確保真實性和有效性。
3、妥善保存合同與證據:企業應妥善保存電子勞動合同和相關證據,防止數據丟失或被篡改。
4、明確合同解除條件:在電子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解除條件,并確保在解除合同時符合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
5、保護員工權益:在員工面臨特殊情況時,企業應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權,避免侵犯員工合法權益。
如今,大家使用電子合同簽約越來越頻繁,無論是電子勞動合同,還是其他類型的電子合同文檔,在簽約過程中都應當注意一些容易產生風險的方面,簽署時需要小心謹慎,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企業和員工都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共同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