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耗時長達5年的“紅牛”商標、股權及相關權益之爭再起波瀾,引發廣泛的關注。
一直以來,雙方爭議的焦點是一份在1995年由中國紅牛、泰國天絲等四方企業共同簽署的“50年合作協議”,泰國天絲一方拒絕承認這份紙質協議的有效性,并認定中國紅牛對“紅牛”商標的使用權只有20年。

事件探究:
“11月16日,紅牛中國官網上發布聲明稱人民法院已經做出認定,中國紅牛五十年內在中國境內享有獨家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權利。
隨后11月18日,泰國天絲在官網發布了一則公告,這份公告稱中國紅牛聲稱的50年經營權系子虛烏有,更是直指中國紅牛16日的聲明系“自欺欺人的不實信息”。
泰國天絲一直認為,中國紅牛對“紅牛”商標使用權只有20年,已于2016年期滿。也正因如此,泰國天絲方面于2019年在中國市場推出另外兩款包裝與中國紅牛幾乎相同的“紅牛飲料”。
但是,中國紅牛堅稱,1995年由中國紅牛與泰國天絲以及另外兩家股東四方簽署了“五十年”合作協議,其中明確約定:50年之內,只有中國紅牛才能獨家生產銷售紅牛飲料,其他企業若有類似行為即違法。
據了解,這份協議書中,中國紅牛簽字方是嚴彬,泰國天絲簽字方則是由泰國天絲董事、許書標之妻帕瓦娜親筆簽字。然而,2012年許書標去世后,許氏家族子女十一人對其父授權、其母親親筆簽署的這份50年協議確定的合作關系產生嚴重分歧。”
紙質合同存在真偽隱患,取證難,潛在風險大
紙質合同,帶著其與生俱來的缺陷和隱患,一直延續到今天,其中就表現在線下簽署時因無法驗證簽署人身份真實性,盜用、私刻公章和篡改合同頻發,存在較大假冒代簽的風險。
同時在紙質合同的簽署過程,一般情況下是無第三方記錄存證,且不可追溯,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取證難,無法形成完整有效的證據鏈,導致司法判定偏差,帶來公司利益損失。

此外,由于紙質合同的倉儲管理采用人工維護,不僅占用存儲空間,耗費大量的人力時間成本,而且也會在經年累月之后出現損壞、丟失等風險。要是企業內部管理層再產生分歧,甚至有可能出現篡改合同內容、拒不承認簽章的行為。
全證據鏈電子合同為企業守護契約精神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成熟以及信息化、數字化進程加快,電子合同應運而生,相比紙質合同,電子合同不管在安全、合法、高效、規范性上,都更具有保障。作為數字化辦公的重要基礎應用工具之一,它切實有效解決了紙質合同簽署管理痛點,助力企業高效安全簽約,降本增效,守護契約精神。

簽訂一份有效的電子合同需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使用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商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二是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確保簽署的電子合同具備身份可靠,過程有效,結果公正和司法保障等全證據鏈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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