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合同內容本身是否存在問題,這點很重要,如果合同本身存在問題,不管是電子還是紙質合同都是無效的。
其次要注意的,就是電子合同的電子公章和電子簽名是否有效,在《電子簽名法》中,對電子簽名怎樣簽有效是有明確規定的:
(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你一定要注意判斷簽名是否有效,最簡單的驗證方法是,通過簽盾在線驗簽功能進行驗證即可。
如果,公司要求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平臺簽訂電子合同,那可以關注下注冊過程中是否需要實名認證,以及簽名制作。不管是驗簽還是在線簽訂電子合同,簽盾都可以滿足需求!
第三要注意的事,就是電子合同的保存。這一點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在《規定》的第十一條中,詳細的列出了如何處理電子數據真實性的問題:
第十一條 當事人對電子數據真實性提出異議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結合質證情況,審查判斷電子數據生成、收集、存儲、傳輸過程的真實性,并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一)電子數據生成、收集、存儲、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等硬件、軟件環境是否安全、可靠;
(二)電子數據的生成主體和時間是否明確,表現內容是否清晰、客觀、準確;
(三)電子數據的存儲、保管介質是否明確,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當;
(四)電子數據提取和固定的主體、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過程是否可以重現;
(五)電子數據的內容是否存在增加、刪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
(六)電子數據是否可以通過特定形式得到驗證。
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臺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電子數據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互聯網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托鑒定電子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另外,我們可以看下《規定》的第十九條,互聯網法院在線審理的案件,審判人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等通過在線確認、電子簽章等在線方式對調解協議、筆錄、電子送達憑證及其他訴訟材料予以確認的,視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簽名”的要求。
這一條可以說和簽盾電子合同在線簽署的流程是一樣的,使用的技術也是一樣的。
在簽盾,如果是合同發起方,那么在簽盾官網注冊帳號并登錄,完成身份認證后,就可以發起合同了,發起方完成簽署后,就可以通過短信將簽署邀請發送給另一方(或幾方),對方通過點擊邀約短信內的鏈接,進入網頁版,查看合同內容無誤后,完成身份認證,就可以在線簽署。各方都簽署無誤后,系統會生成CA證書,并加蓋時間戳,有效保證合同內容不會被篡改。
保證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簽盾電子合同服務平臺是你比較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