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質合同給企業帶來的困擾由來已久,因勞動合同產生的糾紛一直是企業和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非常頭疼的難題。
發生勞動糾紛通常意味著:法律成本的投入,企業或將面臨高額賠償及處罰,有損企業形象、誠信度。
如何有效避免,請看以下案例:
錢某于2017年6月入職某企業工作,于2020年5月離職,隨即與公司對簿公堂。
據悉,錢某剛入職時公司曾與其簽署紙質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改為使用簽盾電子合同簽約平臺簽署電子勞動合同,錢某離職后申請勞動仲裁,聲稱企業并未與自己續簽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
事件上訴至法院,法院審判結果為:法院認可企業電子勞動合同效力,錢某敗訴,企業無需向錢某支付雙倍工資。
從以上可知,企業和員工通過第三方可靠電子簽約平臺簽署的勞動合同是合法合規,受到法院認可的。
2020年3月11日人社部就勞動合同電子化發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
文件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采用電子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采用電子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應當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和可靠的電子簽名。
用人單位應保證電子勞動合同的生成、傳遞、儲存等滿足電子簽名法法規的要求,確保其完整、準確、不被篡改。
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和上述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通過簽盾電子合同簽署的勞動合同,運用了可靠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CA數字認證、加密區塊鏈存證等技術,防止電子數據被人為篡改,確保電子數據的原始性、客觀性。
即使發生糾紛,可對接司法機構,通過舉證還原全證據鏈真相,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