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社部再次出臺政策進一步推進電子勞動合同的全面應用,作為數字化發展的重要工具之一,電子合同書面形式有效優化了營商環境,幫助政府以及企業降本增效。相較于紙質合同書面形式,電子合同書面形式有哪些特征呢?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電子合同書面形式就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形式,簽署雙方可以自行約定是否采用電子合同書面形式,一旦約定簽署即生效,受到法律的保障和司法機構的認可。因此,電子合同書面形式的特征之一就是要約和承諾是以數據電文的方式在網絡平臺進行,簽署雙方可以全程通過線上的形式締約。
電子合同書面形式的特征二便是電子合同書交易主體具有虛擬性和廣泛性。電子合同的簽署雙方無需見面,同時不受時間、地域等限制,隨時隨地就能簽,并且通過實名認證的簽署主體可以是個人或企業。
電子合同書面形式的特征三是電子合同的創建、簽訂、變更、解除無需使用到傳統書面形式,具有電子化的特點。電子合同的簽署從合同發起、合同簽署到合同存儲管理甚至司法服務,都可以通過平臺進行,這就讓電子合同簽署形式完全具備了電子化的優勢,為數字化發展助力。
電子合同書面形式的特征四是其生效方式、時間、地點是以系統簽訂的方式為準。與紙質合同簽署形式類似簽署雙方需要約定簽署時間、簽署地點、簽署人信息等,但電子合同的信息生效的方式確是以系統簽訂的方式為準,也就是說,通過系統發送合同給對方簽署,對方簽署完的時間點即合同生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