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興的合同簽約方式之一,在快速推廣普及的同時,也讓不少人產生疑慮,電子合同簽署完出現了糾紛怎么辦,如何取證、如何進行維權等。在傳統印象中,紙質合同司法實踐較多,相關的法律條款也完善,相比之下,電子合同的司法實踐非常的少,其法律法規仍需要不斷的完善。
當然,早在《合同法》《電子簽名法》中就有了對電子合同地位及法律效力的規范,明確了電子合同擁有同等紙質合同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后續在商務部發布的《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中指出,采用第三方電子合同訂立平臺簽訂的電子合同才能保證電子合同簽署過程及結果的有效性。以及《民事訴訟法》中明確了證據包括電子數據,但是電子數據要成為證據則需要第三方的出證及鑒定。
因此,電子合同在簽署過程中,需要通過第三方的電子合同簽約平臺進行實名認證,申請制作可靠的電子簽名,首先就確保了通過平臺簽署的電子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其中實名認證方式包括了人臉識別、企業經辦人授權、法人主體等,提交的信息會經由公安、工商等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再由CA認證中心頒發數字證書,確保了簽約主體的真實身份與意愿,并且使用的電子簽名具備不可抵賴性。
這個時候簽署的電子合同一旦出現糾紛,其處理方式跟紙質合同是一樣的,先由雙方自由協商,或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再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起訴的過程需要取證,電子合同不同于紙質合同的是,其證據鏈保全。在電子合同的簽署過程中采用了區塊鏈、時間戳、哈希等技術手段,并接入了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律所等機構,簽約主體、簽約文件、時間、地點等數據均有存證并保全,而且公證處可出具公證書,司法鑒定中心也能出具司法鑒定報告,大大降低了取證、維權的難度。相比紙質合同維權的取證難、周期長、成本大等各種問題,電子合同在數據存證,及司法公證出證乃至律師服務上,全方位保障了用戶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