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殺豬盤”,第一反應都會是在感情上的,誰能想到簽個合同,竟然也會有“殺豬盤”?
你還別說,還真有不少,比《孤注一擲》更刺激。你以為簽的是合作協議,實際可能是給騙子開的空白支票!據最高法數據,僅2023年全國因假合同引發的糾紛就超50萬件,涉案金額能建3個鳥巢!更魔幻的是,68%的受害企業直到法院開庭,才發現自己捧著的"黃金合約"根本就是千瘡百孔沒多大作用。
2021年就發生過這么一檔子事,杭州某公司總監在兩年內私自借款2.8億元,集團公司絲毫不知情,結果最終65%的損失自己兜底,損失近2億元,狠狠地給了這幾家機構一記響亮耳光。
財務總監的"蘿卜章帝國"
2021年,杭州某地產集團爆雷,這事件堪稱職場劇天花板。集團子公司的財務總監張某私刻集團公章+法人章+董事會決議章,偽造子公司對賭協議,兩年內以"過橋融資"名義向6家機構借款2.8億元。
為了贏得機構的信任、順利拿到借款,張某專門租賃五星級酒店會議室,帶著假法人和會計師配合盡調,這簡直絕了,這幾家借款的機構哪里能想到張某能有這么大的膽子,結果就把錢借給了張某。
事情被發現也有點意外,還是某次轉賬時,銀行柜員發現"法人簽名和系統留底筆跡不一致",這才引起警覺,在調查之后發現原來這一切都是張某用私刻的“蘿卜章”造出來的。
法院審理時發現,這6家受害機構在給張某借款2.8億元時,居然從未向集團總部電話核實!最終援引《民法典》490條,判決機構自行承擔65%損失。
這可真是魔幻甚至奇幻的場面,一向以專業著稱的金融機構,沒想到竟然在借錢這事情上栽了這么大的一個跟頭,到事情發生之后竟然最開始還是銀行柜員發現的,這一波操作讓這幾家機構損失近2億,這個教訓的代價還真是有點慘重啊。
在過去,紙質合同簽約幾乎是我們唯一的約定俗成的簽約手段,以此來確定合作的內容。但是,由于紙質合同簽約過程中,對簽名、簽章的驗證,都有非常嚴重的滯后性,且難以辨別,這就給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機,一旦掉入這些精心設計的“陷阱”當中,就可能引發巨額的損失。
幾大紙質合同的“坑”
偽造全家桶:從公章到簽名再到騎縫章,沒有多大的成本和門檻就可以實現,有些厲害的甚至自己就能搞定。
核驗錯誤高:2019年司法鑒定數據顯示,肉眼識別假章錯誤率高達37%。而如果是普通人的話,一些高精尖的仿制章,幾乎很難識別出來,哪怕是專業人員,在沒有專用設備的情況下可能也無法一時間做出正確判斷。
維權馬拉松:當因為“假章”、“蘿卜章”的事情之后,想要維權加上鑒定、調查,會耗費大量的時間,且成本高昂,即使最后損失全部追回來了,期間自身在這種事情上耗費大量的精力也是得不償失的。如某企業2018年被騙后,花了3年才完成筆跡鑒定、印章鑒定等12道程序,足足投入了上百萬才將損失追回,可這一筆費用,需要自己默默承擔。
紙質合同簽約是一種有效的手段,來防止業務合作期間出現問題,但是架不住有些人就是想“搞事”。隨著技術的發展,電子合同簽約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彌補紙質合同簽約這些缺陷帶來的不足。
電子合同的優勢之處
AI驗章:每秒比對5000次印鑒庫,假章閃現0.01秒就報警
時空戳記:自動記錄簽約時經緯度、設備ID、網絡環境,確保所簽署的合同內容沒有發生篡改
司法聯盟鏈:杭州互聯網法院數據顯示,電子合同糾紛平均審理周期僅21天,大幅縮短證據材料收集驗證的時間,降低維權成本
電子合同簽約已經是企業用的非常多的一種簽約方式,在各種簽約場合都能發揮出巨大的作用。當最高法把"區塊鏈存證"寫進司法解釋(法釋〔2023〕8號),當企業微信/飛書都內置電子簽,如果你還沒有升級簽約方式,那輕則是遇到各種簽約的不便,重則很可能也由于沒有肉眼分辨出“假章”,讓自己蒙受巨大的損失。
因此,電子合同簽約的出現,是給了我們大家伙一個很好的契機,提升簽約安全,保證我們的業務更加順利的進行。所以,你還在考慮和猶豫什么呢?趕快行動起來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