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裁判文書網以往的案例顯示,在簽署電子合同時,簽署各方都需要注重電子簽名的認證操作環節,不進行電子簽名的認證容易帶來難以判定的合同糾紛。雖然在《電子簽名法》中并沒有強制要求簽署雙方必須進行認證,但是在糾紛發生時,判定電子簽名有效的條件其中之一就是能夠識別簽名人身份,因此,在簽署電子合同前,一般都會建議大家進行實名認證。
不同于紙質合同,電子合同的全程操作都是在線上,因此也就無法像線下一樣,通過雙方見面交流溝通的方式確認彼此的真實身份。線上簽署增加實名認證環節,不僅有效的確保了簽署主體的身份的真實性,而且也確保了簽署過程的操作行為是簽署人真實的行為以及真實意愿的表達。此外,實名認證還有效規避了電子簽名被冒用,盜用等風險。
電子合同簽署需要通過電子合同訂立系統,因此,實名認證一般也通過系統進行操作。實名認證的方式有多種,包括了營業執照、法人/個人身份信息,銀行卡,手機號,人臉識別等。這些信息提交后,會交由公安部,工商局等管理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和審核驗證,最后由ca認證機構頒發數字證書予以確保其身份是真實有效的,其使用的電子簽名具備法律效力和司法認可保障。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可靠有效的電子簽名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保證數據文件的完整性、客觀性,滿足法律規定的原件的形式以及數據文件保存的要求。
(2)能夠識別簽名人身份,確保簽署數據內容無篡改且是本人行為。即在簽署的過程中,能夠確保簽署操作是本人的真實行為以及真實意愿的表達。
(3)電子簽名人的身份是經過第三方有效的認證,能夠確保其身份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因此,在簽署電子合同前,需要經過實名認證操作環節,來確認簽署雙方的真實身份,這樣才能保證簽署的電子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其保全的電子證據能夠被司法機構采納使用。